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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我最喜爱的保障工作人员”和“最佳合作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增强保障工作人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挖掘广大保障线员工在各自岗位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学校保障工作者协会定于近日在全校保障工作线开展第二届“我最喜爱的保障工作人员”“最佳合作单位”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保障一线岗位工作,爱岗敬业、事迹突出、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和喜爱的工作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我最喜爱的保障工作人员”评选;所有和学校保障工作部门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均可参加“最佳合作单位评选。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校护校、遵守校纪校规,服务师生员工热情、周到,未出现违法违纪和被投诉情况;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爱岗敬业,业务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工作实绩突出,受到教职工和学生好评的个人

(四)最佳合作单位要求与主管部门配合度好,服务质量好,师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一)保障工作部门推荐候选人。由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按照1:2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填写《“我最喜爱的保障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2)和《“最佳合作单位”推荐表》(附件3),于11月25日17:00前将评选申报纸质材料(含300-500字简要文字介绍材料)交至保障工作者协会秘书处(23号楼305室),电子稿发至hqc@zcmu.edu.com.cn邮箱。

(二)学校评选。采用个人工作实绩和线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学校保障工作者协会理事会召开评审会议,综合评定“我最喜爱的保障工作人员”“最佳合作单位”名单。

(三)公示。通过“浙中医大智慧后勤公众号对理事会评定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监督。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我最喜爱的保障工作人员”“最佳合作单位”名单。对特别优秀获评者,学校保障工作者协会将向中国教育后勤协会推荐参加全国“年度最美后勤人”评选。

四、表彰和奖励

对通过评选产生的优秀保障工作人员和单位,学校保障工作者协会将在适当场合予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保障工作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评选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学校保障工作者协会理事会根据个人工作实绩、部门推荐意见和线上投票情况综合评定结果。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层层把关、优中选优,真正把服务育人成效显著、师生认可度度高的先进个人和单位推选出来。推选程序要严谨规范,事迹材料要翔实具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评选和申报工作。

(三)评选过程当中应注重在校生、校友在推选过程中的作用,可通过网络、来信、来电等形式接受各方建议和咨询。

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活动由保障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负责,联系人:霍明,电话:0571-86613556。

                                     


                                     保障工作者协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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