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着力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1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机关事务局办公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浙江省绿色学院评审专家组将于3月8日来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评估工作。为了更好地迎接评估工作,3月2日下午学校举行浙江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推进会,罗伟明副校长主持会议,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学院书记(副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后勤管理处处长赵洁传达了相关通知文件精神,着重介绍了绿色学校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以及绿色学校创建成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简要介绍了专家来校开展评估工作的日程安排,并呼吁各部门加强重视,共同参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后勤管理处副处长祝莹飞通过PPT汇报的形式对照绿色学校创建的各项指标开展自评报告,对“十三五”以来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在精神文化、物质条件、行为管理、管理绩效四个方面的做法和成效进行阐述。
罗伟明副校长在讲话中强调,一要牢牢树立绿色环保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部门积极配合迎评创建工作,齐心共建绿色、环保、低碳的校园环境;二是利用绿色学校评建的契机在全校开展一次生态文明教育,对应知应会的知识点进行宣传普及,发挥创造性思维探索新做法,打造师生喜闻乐见的生态文明大课堂。三是责任单位要查漏补缺,以评促建,在确保评建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夯实校园绿色生态根基,为实现学校“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