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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工作论坛(十二)

  •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12月8日下午,浙江中医药大学保障工作论坛(十二)在滨文校区八楼一会举行。招标与采购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刘清明做《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初探》专题讲座。后勤管理处副处长祝莹飞主持论坛,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校区管委会、招标与采购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计60余人参加了论坛。

 刘清明老师从政府采购合同的定义与特征、政府采购合同法律性质的主要观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合同管理,是对本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所进行的自我规范和自我保护活动,它伴随着采购活动同步进行,采购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表现为利用合同来实现其职能,是政府采购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指政府采购人或由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政府采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政府采购履约和验收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缔结的目的具公共性,它的采购方或采购主体必须是具有公共职能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而其所支出主要是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合同也是行使公权力的体现。刘老师同时对学校如何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浙江中医药大学保障工作论坛创建于2021年3月份,至今已举办了12期。旨在通过专题研究学校各项保障工作,集思广益在思想碰撞中提升各项保障工作水平,争先创优,追梦奔跑,为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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